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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护栏放松情绪 1小时“跳桥秀”换拘留10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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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y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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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3-02

  1月27日晚,一女子爬上广州市中山一路内环路高架桥护栏,1个半小时后被现场民警和消防人员强行解救。昨日,越秀区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据了解,该女子张某是贵州省绥阳县人,今年29岁。事发时,张某走上内环路B线杨箕村段的引桥处,并爬上高架桥的护栏站立,民警和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张某一直拒绝回答民警提出的问题,且在护栏上手舞足蹈,不时“走猫步”,导致桥下大批群众围观,内环路和中山一路因此严重交通堵塞。当晚7时30分许,救援人员趁张某不备猛冲上前将其强行拉下。

  在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张某并与之进行了简短的对话。据张某称,她16岁上完初中后便离开家乡到广东打工,在东莞、广州、深圳等地都待过,已经有12年时间,上一份工作是在深圳做的,但因为做得不开心,想换个环境,于是在1月14日来到广州。在广州没有朋友,工作找得也不顺利,所以想找个高点的地方放松情绪,把一些问题想明白。

  据张某称,爬上高架桥“没确切想过要死”,但也不保证自己不会跳下桥。她坦言自己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十分厌恶,“觉得有些绝望”。对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她则称没想过会那么大,也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洪奕宜罗裕秋黄岳林)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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