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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结婚办证乱收费强行搭售书和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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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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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5-15
  办结婚证按规定只收9元的工本费,但在湖北省蕲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结婚证要70多元,而且不开票据。
  5月5日下午,笔者对蕲春婚姻登记部门进行了暗访,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告诉办结婚证的人,到隔壁照相、复印户口本和身份证。笔者亲眼目睹4对青年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发结婚证的同时,给一本《新婚知识读本》和一盘《新婚生活》光碟,每对新人收费70多元,都未开发票。婚姻登记处的“搭车”商品就摆在工作人员办公桌下面,盖钢印、收费、卖书和光碟是同一人。
  笔者问一位刚刚办完结婚证的先生:“工本费只有9元,你们为什么要出70多元?你们知道出的是什么钱吗”?这位先生茫然不知:“我们农村人以为这些都是国家规定的。本来我们是带了照片的,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在隔壁照相、复印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是件高兴事,谁愿意为几十元闹得心里不愉快。”还有一对新人交了70多元拿上结婚证准备走,有人上前问他们,你们怎么没拿书和光碟?这对新人说:“我们没有买书和光碟。”
  笔者询问工作人员这70多元都是什么费用,工作人员回答是办证费用。笔者看到墙上挂的民政局服务承诺,除了9元的工本费,再没有其他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对于收费的70多元,工作人员称包括书和光碟。笔者又问不买书和光碟行不行?工作人员说:“不行,不买得去找领导,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据笔者了解,2004年民政部就下发了《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人员、场地及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婚姻登记机关不允许开展任何收费服务业务,收取工本费应开具正式行政事业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蕲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却巧立名目乱收费,实在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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