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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常委”说法不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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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6-11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5月25日,《湖北日报》第二版《邀请观察员设立监督岗蕲春晾晒干部选拔全过程》一文开头说:“昨日,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常委、县实验中学校长骆益成,谈及县委出台的干部制度‘三项改革’,深表拥护。”该句中“县人大常委会常委”的说法不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常不简称为“人大常委”,尤其是在正式文字中。常委称谓往往会被理解成党委常委意义上的常委。而党委常委是领导职务,人大常委会委员则不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也不宜称人大常委。新华社在其公布的第一批新闻报道禁用词中,明确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不要称作‘人大常委’。”(钟祥市承天路小学赵秀红)

(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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