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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铁路毁林案背后的执法生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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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1-05

国家重点工程违法侵占林地255亩 湖北省林业局督办组调查受阻

湖北长江出版集团 长江商报

  【核心提示】

  ▇日前,全省林业部门开展的“绿盾行动”中,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武襄铁路广水段施工违法侵占林地事件,被列为一号要案,重点督办。

  ▇去年12月14日,省林业局和省支铁办联合调查显示:武襄铁路二期扩建工程自2004年年底开工以来,施工单位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已违法占用广水境内林地总共约255亩,对当地森林植被造成了一定破坏。

  ▇而在此前,广水市林业部门曾多次现场调查、协调沟通,武襄铁路施工单位不仅置之不理,反而认为是“广水林业部门故意找麻烦”。
去年10月20日,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卢正汉率督办组赶赴广水调查时,施工人员不仅避而不见,甚至企图围攻、威胁调查人员。

  ▇经多方协调,目前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即铁路部门承诺在2007年元月10日之前缴清罚款,并补办相关手续。
  补办手续的审批权限在省林业局,罚款缴给广水市林业局。而罚款数额是按广水市林业局立案调查时核定的面积计算的,比省林业局和省支铁办最终核定的面积少算了约10万平方米。

  ▇一起简单的林业执法案件,呈现出复杂的执法生态,其背后的“口角”令人深思。

  “搞了这么多年的林业执法,这是最难的一次。”黄新华是湖北省广水市林业局副局长,分管林业执法。他所说的“最难的一次”,指的是“武襄铁路二线工程违规侵占林地”案。

  黄新华说,从去年4月调查该案以来,林业部门主动跟铁路部门协调、沟通“超过30次”,一直没有得到对方配合。让他更意外的是,“省局领导率队督办时,居然遭到施工人员围攻、威胁”。

  按规定,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建设单位须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森林采伐手续。“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武襄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历时两年多,至今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且毁林占地情节较为严重。”

  对于林业部门的说法,铁路部门则认为“从来没有说不办林业手续”,只是“对于占地的种类和数量与林业部门有分歧,且对收费标准还有争议”,才迟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一起经多方确认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为何处理起来如此复杂?

  200多亩林地遭损毁

  去年12月26日,记者从广水市政府的所在地应山出发,沿着一条平直的柏油路前行。道路两边,枯黄的原野上,不时出现一抹浓绿——小山丘上,新种植的幼林排列整齐,树龄大多时间不长,且每隔一段,山上都会有一个当地政府部门责任区的牌子。

  “这些年,广水在植树造林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随行的黄新华告诉记者。

  据悉,广水地处丘陵,原本是湖北重要的林产区,“大炼钢铁”的时候,林业资源损失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植被减少的速度加剧。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林业部门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积极鼓励植树造林。“公路两边的绿化责任区以前大多是荒山,市政府统一行动,分段划给市直各机关单位,分片承包,责任到人。”

  尽管如此,原本脆弱的林业资源,却再次遭遇劫难。

  在黄新华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广水市长岭镇蔡畈村武襄铁路二线建设工地,一抹簇新的黄土路基与原来的铁路平行排列,已经初具雏形,穿过一个水库,沿着一条新开挖的公路,爬上几里之外的一个山丘,山上已经被挖了一个巨大的土坑,土坑两侧的断面上,还有裸露的马尾松的树根。

  在这片荒山一侧,山体被挖了一个巨大的断面,裸露的岩石显得异常扎眼。据悉,马尾松林和这片荒山,是武襄铁路建设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的取土点,山上开挖的土石被运到工地,用于铺路基。

  据黄新华介绍,这些马尾松大多看起来并不高大粗壮,可是已经有30多年的树龄了,因为马尾松生长的山上全部是页岩,表土层很薄,水分难以蓄积,植被很难生长。“只有马尾松这样生命力顽强的树种,才有成活的可能。”

  黄惋惜地说,尽管马尾松树林经济价值不高,而且生长周期很长,但是,这种树种可以分化页岩,形成土壤,而且,成片植被的形成,有利于蓄积水分,促进水土保持。“这片树林被毁以后,没有几十年,很难恢复。”

  为了证实这种说法,黄带着记者来到与蔡畈村马尾松树林相邻的一片荒山上,只见一片杂草间,人工开挖植树的痕迹明显,偶尔,能够发现一两棵一尺来长的栎树苗。据其介绍,为了绿化这片荒山,当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树苗的成活率很低。

  记者随后在长岭镇日光村,再次看到了相同的情景。

  这是一个穿山而过的路段,山体被从中破开一个狭长的通道,工地上开挖的土石方,被运送到几里之外的山顶,大片林地连同地上的植被,完全被覆盖,整个堆土场占地大约十几亩,堆土厚度约有近十米。

  附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堆土的地方原本是村里集体所有的林地。2005年8月份,在这里施工的中铁二局征用了这片林地,用于堆放弃土。“原来林地上的树木,有的被村民砍了做柴火,有的直接被埋在下面。”

  据黄新华介绍,武襄铁路在广水境内穿过长岭、马坪两个乡镇,共计14公里。“后经核实,该项目红线以内已经办理相关林业手续,而红线以外,则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法侵占林地。”

  据悉,今年6月份,广水市林业局调查确认,该项目在广水段,红线外占地20多处,共7万多平方米。今年12月14日,省林业局和省支铁办联合对广水境内占用林地面积重新调查核实,总共占地17万多平方米、约255亩。这一勘查结果,得到了包括调查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指挥部以及当地林业部门的签字确认。

  “事实上,由于工程还在不断施工,占林面积还在扩大。”黄指着日光村的另一个取土点说,“上次我陪同调查组测量的时候,那个断面还没有挖穿,现在已经全部挖穿了。”

  广水林业局:多次协调遭冷遇

  事情发生后,广水市林业部门已介入调查。

  “本着支持铁路建设的前提,我们只是希望施工单位完善手续。在这件案子的处理上,我们已经非常谨慎,甚至可以说仁至义尽。”黄新华说,让他们不得不谨慎的原因是,武襄铁路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省市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全力支持铁路建设”。

  据介绍,早在去年年初,广水市林业部门就不断接到关于施工单位侵占林地的投诉。由于没有当地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的执法许可,一直没有介入调查。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是广水市为优化投资环境而专门设立的,当地任何部门要到铁路部门执法,必须得到该办公室的执法许可。

  在了解并核实了铁路建设侵占林地的事实以后,广水市林业部门仔细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把资料复印后送到经济环境办,与其协调沟通。

  今年5月16日,经多次沟通,广水市林业局取得了经济环境办公室的执法许可,他们开始找铁路部门协调沟通。

  “按程序规定,违法单位是铁路施工单位,于是我们先找施工单位协调,对方不予理睬,后来我们又跟武襄铁路建设指挥部联系,可是对方同样不配合。” 黄新华介绍,有一次,他跟指挥部负责人约好时间见面,按时赶过去后,发现对方依然不在。“一开始,对方只是互相推诿,到后来,干脆避而不见。我们前后协调沟通超过30次,对方一直置之不理。”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黄找出几份不同时段写给铁路部门的公函。记者在这些信函中看见,广水市林业局不仅明确指出施工单位红线外占地面积、位置,而且列举了相关法律依据和补办有关手续的程序。

  去年10月,广水市林业局再次函告铁路部门,要求停止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并列出补办手续及罚款标准。

  “铁路部门的回复令人气愤。”黄新华说,对方的回复仅三条:一、武襄铁路建设是国家批准的重点工程;二、建设用地补偿问题已由湖北省和铁道部签订了包干协议;三有关单位临时用地不属于违法行为,补办手续问题则待向上级部门汇报后答复。

  随后,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不久,省支铁办通报批评广水林业局,称其对铁路建设部门乱罚款、威胁立案。

  “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没有罚款,只是为引起铁路部门重视,告知对方,按违法情况,根据政策应该罚款的数额。”谈及此事,黄新华屡次强调林业部门的初衷。

  省林业局督办组调查受阻

  由于感觉事情比较复杂,广水市林业局将此案分别向随州市林业局、湖北省林业局汇报。

  去年11月20日,湖北省林业局将此案列为湖北省“绿盾行动”一号案件,并派出调查组赴广水市挂牌督办。当天,由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卢正汉带队的调查组,汇同随州市林业局一起抵达广水。

  省市调查组的调查,再次遇到阻碍。调查组事后写的一份调查报告中,记录了当时调查的全过程(以下为调查摘录):

  11月20日,调查组赴广水武襄铁路施工现场查看了占地现场。

  21日,调查组来到位于安陆市境内的中铁十九局长岭项目部。面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调查组明确指出工程红线外,确实存在违法占地的事实,该项目部负责人刘卫态度十分恶劣,不仅不承认占用林地事实,而且想一走了之,项目部有关人员企图将调查组人员锁在屋内,并纠集多人围攻调查组人员,调查组被迫撤离。

  22日,调查组一行赶到广水市马坪镇中铁二局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罗书记避而不见,调查组进入项目部办公楼以后,该项目部人员立即锁上大门,不让调查组人员出入,就在调查组人员准备撤离的时候,20余名头戴安全帽、身穿迷彩服、手持扳手钢棍等凶器的人员赶到项目部,向调查组人员示威。为避免事态激化,督办组人员撤离现场。

  当天下午,督办组接到省林业局办公室电话,称省政府接到有关部门投诉,称督办组在广水市要抓铁路施工人员,请求出面干预。督办组负责人随之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汇报了督办组工作情况以及铁路部门的态度。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省政府有关人员表示:林业部门的行为是正确的,并表示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

  调查组试图与广水市政府交换意见,但被以正在换届、无人负责为由,没有与调查组见面,但表示立即召开协调会议。经再三协调,广水市政府办一位副主任听取了督办组的意见和要求。

  省林业局调查组在结束调查以后,准备将此案列为刑事案件立案,并依法办理。

  11月22日下午,武襄铁路指挥部副指挥长王斌赶赴调查组驻地,与调查组交换了意见。并明确表示,由于工程上马前期准备不足,致使有关问题没有协商到位就匆匆开工,铁路方有非法占用林地的嫌疑。他表示,会尽快补办有关手续,希望森林公安机关不要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办理。

  铁路部门:“我们没有违法”

  作为国家重点工程,铁路部门为何却迟迟未办相关林业手续呢?

  去年12月26日,记者赶赴中铁十九局项目部,该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也拒绝提供联系电话。当记者问到林业调查组的调查情况时,一位工作人员称,“林业部门想抓人,所以负责人躲起来了”。这位工作人员说:“我们施工当中,在红线外的一些临时用地,除少部分有树以外,大部分是荒山,林业部门打着查处侵占林地的口号,实际是为了搞点钱。”

  12月28日,王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施工单位向调查组示威的说法是一个误会”。王斌解释,当时调查组人员在调查时所乘坐的是警车,施工人员误认为是要抓人,所以相关负责人要么跑了,要么避而不见,至于有人持凶器示威,王称“也许是工人干活回来,手里拿的是劳动工具,让调查组人员误会了”。

  对“铁路部门对于补办手续置之不理”的说法,王斌并不认同。他介绍,根据施工单位汇报的情况,施工单位并没有说不办手续,也不存在置之不理一说,双方只是在收费标准上存在分歧。

  王斌介绍,工程开工之初,湖北省和铁道部曾签订了一个协议,就工程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明确约定补偿标准按每亩3000元包干(其中包括青苗补偿费、地力恢复费等)。铁路部门在跟地方政府签订该协议后,一次性将相关费用划拨给了地方政府。

  而林业部门认为,包干费用仅属于征地费用,与规费无关,且协议里面并没有提到植被恢复费。

  “对这个协议的争议,是铁路部门没有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一个原因。” 王斌说。

  省林业局:法规范围内从轻处罚

  “工程开工两年多,施工方既没有申请办理手续,更没有缴规费,显然属于违法侵占林地。”去年12月28日,省林业局一位曾随督办组赴广水调查的人士,向记者证实了调查组在广水调查时的遭遇。

  对于施工单位“工程取填土的地方根本没有树,不存在侵占林地”的说法,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吴鹏称,“这是认识上的错误”。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林地包括有林地和宜林地。即便没有树,只要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林业用地,就是宜林地,同样属于林地。

  吴鹏介绍,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省政府2005(79)号文件,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林地,必须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森林采伐手续,并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至10元。

  省林业局资源保护处副处长钱祖新介绍,12月4日,武襄铁路建设指挥部、省林业局、省支铁办等部门在省林业局召开协调会议,决定由三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武襄工地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定非法占用林地的面积。

  12月14日,由省林业局和省支铁办组成的调查组再次赴广水,钱祖新参与了这次调查。调查人员运用GPS技术进行了测量,最后确认:中铁二局占用林地面积近13万平方米,其中宜林地面积93755平方米,马尾松用材林面积35974平方米;中铁十九局占用林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其中宜林地面积43518平方米,马尾松用材林面积200平方米。相关各单位均在勘验报告上签了字。

  “如果铁路部门能按相关法规,事先办理临时占用林地的合法手续,林业资源的损失就会减少。”钱祖新说。

  据钱祖新介绍,建设单位如在开工前就向林业部门申办有关手续,林业部门可现场勘查、事前规划、提供科学合理的取堆土点,避免野蛮施工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这也是国家制定审批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事前保护,总比事后补救要容易得多。”

  据介绍,经过多次协调,目前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即铁路部门承诺在2007年元月10日之前缴清罚款,并补办相关手续。补办手续的审批权限在省林业局,罚款缴给广水市林业局。

  钱祖新解释,由于违法占地的事实成立,因此必须履行罚款程序。按规定,补办手续必须要有处罚决定和罚没收据才能办理。“不过,罚款数额是尽量取较低的标准执行的。”

  据透露,罚款并没有按照省林业局和省支铁办最终核定的面积计算,而是按照广水市林业局立案调查时核定的面积计算。

  【口角】

  本着支持铁路建设的前提,我们只是希望施工单位完善手续。在这件案子的处理上,我们已经非常谨慎,甚至可以说仁至义尽。

  ——广水市林业局副局长黄新华

  按程序规定,违法单位是铁路施工单位,于是我们先找施工单位协调,对方不予理睬,后来我们又跟武襄铁路建设指挥部联系,可是对方同样不配合。一开始,对方只是互相推诿,到后来,干脆避而不见。我们前后协调沟通超过30次,对方一直置之不理。

  ——黄新华

  我们施工当中,在红线外的一些临时用地,除少部分有树以外,大部分是荒山,林业部门打着查处侵占林地的口号,实际是为了搞点钱。

  ——中铁十九局项目部办公室一工作人员

  施工单位向调查组示威的说法是一个误会。当时调查组人员在调查时所乘坐的是警车,施工人员误认为是要抓人,所以相关负责人要么跑了,要么避而不见,至于有人持凶器示威,也许是工人干活回来,手里拿的是劳动工具,让调查组人员误会了。

  ——武襄铁路指挥部副指挥长王斌

  根据施工单位汇报的情况,施工单位并没有说不办手续,也不存在置之不理一说,双方只是在收费标准上存在分歧。

  ——王斌

  工程开工两年多,施工方既没有申请办理手续,更没有缴规费,显然属于违法侵占林地。

  ——省林业局督办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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