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842阅读
  • 0回复

妻子“借种”借出婚外情 十年后酿成血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风吹杨
 

发帖
2812
铜币
30762
威望
843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9-20
 10年前,在丈夫的默许下,董艳华向丈夫的堂兄“借种”,从此两人一直保持情人关系。 10年后,当丈夫表示出强烈不满与怨恨时,董艳华与堂兄开始预谋杀害丈夫。几个月时间内,他们互发了1600多条手机短信,这些短信不仅记录了董艳华与堂兄之间的“情言爱语”,也记录了密谋杀人的秘密。9月17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借种”种下情愫

  现年37岁的董艳华,系砀山县良梨镇人,10多年前与丈夫王小春结婚后,因一直没生孩子,检查发现王小春无生育能力。董艳华提出离婚,王小春不同意。董艳华说:“不离婚也成,那我得找别的男人生个孩子! ”为维系家庭,王小春同意了妻子的要求。

  董艳华的目光落在了王小春的堂兄王大成身上。2000年4月,董艳华“借种”产下一子。

  孩子生下后,董艳华与王大成的关系却没有了断,他们之间依旧保持着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他们几乎每天都通过手机短信偷偷传情。临睡前,董艳华经常偷偷地给王大成的手机发短信:“哥,我们的儿子在我的怀里,哥,你放心,我爱的是你,天底下就哥一人! ”早晨醒来,董艳华又悄悄地给王大成发短信:“哥,我们的儿子还没有醒来,他在我怀里,哥,想天天和你在一起吃和住! ”

  董艳华与王大成之间的关系,自然逃不过王小春的眼睛。一开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一晃好多年过去,王小春终于忍不住了,表达出不满与怨恨。

  短信密谋杀人

  2008年8月21日,王大成在给董艳华的手机短信中第一次发出了杀人提议:“有机会就干死他,我们就去上海上南京,我们不回家。 ”两天后,王大成再次发出“死亡短信”:“小妹,干死他,我们就会在一起。 ”

  在杀害丈夫的提议面前,董艳华还是有些犹豫。然而,王大成不断发来的短信,渐渐坚定她的意志。 10月25日,王大成发来短信:“小妹,我们要想好,就得要心狠,不要仁义,说干就干。 ”11月10日,董艳华再次收到王大成的短信:“有哥在,什么都不要想,哥爱你,我们会好的。有机会就干死他。 ”

  11月19日上午,王大成又发来短信:“我正在想点子,一天二天说干就干! ”就在这一天,王大成想好了“点子”,并开始付诸行动。当天下午,王大成把一个叫李辉的24岁男子邀请到自己家中,告诉他自己想杀人,并请李辉帮忙。由于曾受过王大成的帮助,李辉一口应承下来,商定当晚动手。王大成将此事告诉了董艳华。

  妻为凶手留门

  2008年11月19日19时58分03秒,董艳华发短信给王大成:“他(指王小春)来家了,在看电视。 ”19时59分41秒,王大成回信:“我明白,你在哪? ”19时59分53秒,董艳华回复“我去叔叔家”。董艳华随即带上孩子借口到叔父家去看电视,把王小春一人留在家中。根据与王大成的事前联系,董艳华还故意没锁上院门。

  王大成给了李辉1000元酬金,又拿一条围巾给李辉蒙面。随后,二人各持一根梨树棍到了王小春家院门口。李辉先进入王小春屋内,手持梨树棍朝王小春头面部、上身猛打。王小春一边反抗一边呼救。看到李辉没有“治住”王小春,王大成也进入屋内用梨树棍朝王小春头面部和上身猛打。乱棍之下,王小春当场死亡。王大成和李辉随即逃离现场。

  董艳华看完电视后回家,“发现”丈夫惨死家中,惊呼声引来村民,村民们立即报了警。

  入监牢“梦”成空

  2008年11月20日,王大成被“请”进了派出所。 11月25日,董艳华和李辉被刑事拘留。据了解,几个月时间内,王大成和董艳华之间共发了1600多条手机短信,除了“谈情说爱”,这些短信也记录了他们之间谋杀王小春的秘密。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大成、董艳华、李辉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犯罪过程中均积极主动,均系主犯。 3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今年9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大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董艳华和李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王红旗 陈大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5 23:02:44编辑过]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