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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外地人成了新居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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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6

  10月15日中午,湖北蕲春籍新玉环人张豪杰、蔡新林夫妇俩来到玉环县龙溪乡综治中心,没用10分钟、没花一分钱,就轻松地办到了两本《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小夫妻俩高兴地说“暂住证和居住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体现了第二故乡把我们看作是自己人,现在我们是新居民了!”

  在此之前,张豪杰、蔡新林夫妇俩和所有外来员工一样,曾经有过“民工”“打工者”“外地人”“外地佬”“外来务工者”……听起来刺耳而又无奈的称呼,如今服务式的居住证取代了管理式的暂住证,身份和称呼一跃成为新居民了,他们倍觉有了家的温馨。

  据了解,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实行了14年之久的“流动人口暂住证”退出历史舞台。居住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6个月至3年,《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为9年,申领、换领、变更登记,都不需要花费任何费用。此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持有人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以及凭《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可以办理的个人事务,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规定。目前,玉环县各派出所、警务室都能为新玉环人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持有人可以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来源:中国台州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16 16:46: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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