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张立群)离婚4年后,才听说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当事人觉得非常窝囊。昨日,黄梅的程先生与前来索要孩子生活费的前妻大吵起来。
据了解,程先生2001年与九江女孩刘婷(化名)结婚,2004年5月生下女儿晶晶(化名)。“婚后,前妻一直与九江一个男人有关系,我们经常为这事吵架。生完孩子后,我们的关系还是不见好。2005年,我提出了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她抚养,我每个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程先生拿出离婚判决书,上面的判决日期是2005年7月13日。
离婚后,程先生的前妻又再婚。今年8月2日,程先生从朋友那里听说,晶晶并非自己亲生。程先生听说此事后,感到非常气愤,当即赶到九江质问前妻是否属实。前妻态度非常不友好,“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反正现在孩子和我过。”
一气之下,程先生从8月份开始拒付孩子抚养费。记者昨日拨通程先生前妻的电话,对方说了一句“你们不要多管闲事”,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蕲春永铭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称:当事人只要有确切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抚养义务。
以案说法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