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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出台 实施要过三道"门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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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1-17

  中新浙江网1月17日电 呼吁和等待了长达4年以上,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而此前,汽车售后服务的问题害苦了消费者。

  来自浙江省消保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度全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673件,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442件,占投诉总量的66%;2005年度共受理投诉473件,涉及质量安全的300件,占投诉总量的63%;2006年度共受理投诉512件,涉及质量安全的300件,占投诉总量的58%。

  “三包”规定呼之欲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王立昕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汽车“三包”规定)的意见征求工作已接近尾声,有关各方在许多关键性的问题上已基本达成一致,其正式规定将择机尽快向社会颁布并实施。

  这意味着,汽车产品作为大件特殊商品很快将纳入“三包”(包修、包换和包退)的范畴。

  配套法规也会出台

  王立昕还透露,与汽车“三包”规定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也正在草拟中,预计不久后将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条例》将给汽车“三包”规定的落实提供必要的法理依据和支撑,其内容与美国的《柠檬法》有些相似;如果汽车“三包”规定还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能回过头交给《条例》来“处置”。

  根据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买了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有缺陷的车辆,在合理的尝试次数后制造商仍没能修好你的车,那你的车就可能是一个“柠檬”(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不良汽车),你就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补偿。

  实施还需跨过三道“门槛”

  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汽车“三包”规定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成功跨越三道“门槛”:首先,若套用“谁投诉,谁举证”原则,来处理汽车质量纠纷,对消费者有失公允;其次,必须有第三方的权威、公正的鉴定机构做技术鉴定;其三,鉴定费或检测费如果不能由汽车厂商“预先垫付”,最好能有类似于“公益基金”的第三方机构出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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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消费“六宗罪”

  浙江省消保委曾指出汽车消费投诉六大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多。一些消费者购买汽车产品后,短时间内频繁修理,经多次修理仍未能修复,这种案件时报“小曾维权”也多次报道过。严重的质量问题也有危及人身安全的。

  二是汽车三包难以落实。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汽车终身需要保养和维护,售后服务问题格外重要。但一些经销商遇到纠纷时,往往采取“拖刀计”,致使售后服务不到位。

  三是维修质量没有保障。其一是检测难、费用高,甚至有一般轿车检测一次上万元,消费者承受不了;其二是汽修厂设备差、技工资质低,多次修理都排除不了故障;还有用劣质或假冒零部件的。

  此外,还有汽车室内空气污染严重、购买保险费用不透明、企业借优势地位无故拖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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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时捷“货不对版”法院判决退89万再赔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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