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文明委在蕲春县隆重举行仪式,授予蕲春四中教师汪金权“湖北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本报率先报道汪金权的先进事迹后,中央及湖北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汪金权的事迹。
省委宣传部负责人说,汪金权是我省继10.24英雄群体,“信义兄弟”等后涌现出的又一重大典型。汪金权扎根山区,甘守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他的崇高精神,集中诠释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当之无愧的教师楷模,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道德楷模。在全社会学习、弘扬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湖北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文明委要求,各级文明委要组织机关、学校、企业等,进一步深化对汪金权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深入宣传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汪金权先进事迹的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接受颁奖后,汪金权老师激动地说:“这个荣誉属于无数的山区教师,希望更多的人能关注山区教育和山区的孩子们。”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