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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蕲春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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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7-1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蕲春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包(编号:COAMC2010HBSN-005)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467.31万元,包含债权8户,涉及本金1509.87万元,利息1957.44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0年6月20日),分布在湖北省的黄冈市蕲春县、浠水县、黄梅县、黄州区和黄石市。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979066444


电子邮件:lijie8339@yahoo.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武胜路泰合广场34楼


邮编:430033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027-85712227(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27-6781894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电话:027-8732736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2010年7月19日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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