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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动你的“三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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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缘份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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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8-11

  河北省石家庄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经验值得各地各级政府关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面临许多“两难”问题。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0年不变与经营权的流转也是一个“两难”问题。“两难”问题怎样解决?用法律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证明不能够完全奏效,这种事情依然“屡禁不止”。石家庄市的做法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如果“另一只手”也能挥舞起来,变成“两手抓”,而且两手都很硬,那就必定会呈现出另一番景象。道理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如果自身的发展实力壮大了,谁还能够在你的头上“动土”?
  最近,媒体报道了湖北蕲春县的李时珍健康产业开发公司违规建设占地1200亩的高尔夫球场的调查。此事明显违法违规,但又在具体实践中“进行得很顺利”,令人深思。早在200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颁布禁令,一律不得批准兴建新的高尔夫球场,但是该项目投资方的理由是:“哪个地方不想发展经济呢?我这个项目一旦做下来,它毫无疑问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很大的好处。”监管方对项目的实施疏于监管,估计也是这么想的。而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开发商与该县土台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协议,土台村的371亩耕地,926亩林地转包给公司方面经营,租金是耕地每年每亩360元,林地为12元,协议期限为50年。这个协议不仅村民不知情,还是个违法的协议。它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30年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
  这只是近期被媒体关注的一个案例。像这样的事情目前还是“屡见不鲜”。因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三资”,包括资金、资产、资源还没有全面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由直接经营集体资产向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现代经营方式转变的产权制度改革也没有全面普及。尽管农业部联合有关部委相继制定下发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去年,农业部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提出了14项制度,许多省份都制定了条例,初步形成了制度体系,工作上也有了创新,但是,各地的推进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明显滞后。比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业部在2007年下发了指导意见,各地积极推动。湖北省选择了100多个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进行了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并总结出了分权不分产、发展不征地、营运不经营、分红不分利的“檀溪模式”,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时间过去快3年了,而土台村离县城仅20公里。目前看来,试点的经验推广得也滞后。
  最近,山西右玉县的事迹感动了我们。他们几十年坚持绿化造林,把无人问津的荒漠变成绿洲,又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集体“三资”越做越强,“三农”发展,世人景仰。我国农村集体“三资”总量很大,据统计,2009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已达1.6万亿元,平均每个村270多万元,另有大量的“四荒”等资源。如果每个地方都能发展得像右玉那样,那时候,谁还能动你的“三资”?一个区区的高尔夫项目,哪好意思进村?因为它显然“不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很大的好处”了。因此,各地各级政府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三资”管理,同时要加快推进“三资”产权制度改革,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让农村集体“三资”有活力,能发展。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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