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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地大盗”昨获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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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8-24

以熊永清为首的盗窃团伙4名成员,驾着“跃进”货车进出建筑工地,席卷工地钢材如入无人之境。昨日,熊永清等4名案犯均以盗窃罪,被黄陂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2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黄陂区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9月至同年12月29日凌晨,家住硚口的男子熊永清,伙同黄陂区滠口街男子彭太坤、蕲春县横车镇男子张志兵和恩施利川男子邓端勇3人分别在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的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工地,武汉市蔡甸区姚家山开发区鑫达建筑工地等盗窃11起,涉及金额3万余元。


 


检察机关称,该团伙作案通常在夜里11点之后,由熊永清驾驶鄂AB1156“跃进”牌货车,载着彭太坤、张志兵、邓端勇等人踩点作案。他们似乎特别钟爱钢架、钢管、钢材、扣件等建筑材料,所到之处几乎都被席卷一空。



2009年12月29日凌晨,当熊、彭、张、邓等人窜至黄陂区滠口街的四季美农贸城工地盗窃时,被保安当场抓获。


 


据查明,熊作案4次,案值19450元;彭作案3次,案值6550元;张作案2次,案值12900元;邓作案2次,案值4200元。


 


法院认为:熊永清等4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该院遂以盗窃罪一审分别判处熊永清、彭太坤、张志兵和邓端勇4名被告2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10000元、5000元、8000元和3000元不等的罚金。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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