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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冯佳启:用法律援助穷人(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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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u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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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8-30






律师冯佳启:用法律援助穷人(图)

  53岁的冯佳启,是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共产党员。今年至今已经办了11件法律援助的案子,近5年来,平均每年办15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子(集体诉讼案只算一件),在武昌区名列第一。相比市律协“一名律师一年办理一到两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冯佳启的办案数量大大“超标”。

  法律援助,多是为打不起官司的城市农民工、城市平民提供法律援助,其间不向当事人收费,政府依规给予办案律师适当的补贴。

  记者问:做法律援助到底有多难?冯佳启感慨地说:“说难就难,说简单也简单,就是磨不完的嘴,跑不完的腿。”

  记者问:做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什么?他说:“关键是让贫穷的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享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去年11月3日,蕲春来汉农民工方泽贵在武昌杨园修建一栋私房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头部受伤,当即昏迷,经过两次手术治疗,仍被诊断为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但承包方和房主均拒绝支付费用,方泽贵的治疗无奈中断了。家境贫困的方泽贵一家人只好向武昌区法援中心求助。

  接到中心指派后,冯佳启和助手张季莲律师认真研究该案,到相关单位、部门了解情况,到医院看望方泽贵,收集材料,整理证据。

  开庭当天,只有第二被告房主张某出庭,庭审完毕后,冯、张两位律师连饭都没吃,与承办法官一起做通了张某的工作,同意先予执行医疗费两万元,加上冯佳启向法院申请的一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方泽贵的燃眉之急。

  今年7月5日,法院判决第一被告承包方赔偿方泽贵各项损失65万余元,房主承担连带责任。

  8月26日,方泽贵的女儿方艳平告诉记者,案子判决书下来后,冯律师还几次打电话询问父亲病情,安慰他们家人不要着急,“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冯律师和张律师不收一分钱,仍然非常尽力,真的非常感激他们”。

  冯佳启经手的法援案子中,有一个案子持续了6年,至今仍没有最终结果。

  2004年3月,武汉人高延杰在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白沙洲临时厂区做工时,到屋顶锯一棵被风刮倒的大树,被锯断的树反弹打伤,造成左小腿八级伤残,花掉2.4万多元治疗费,后期仍需8000多元费用,更别说伙食、护理、伤残赔偿等多项费用。公司负责人在支付1.87万元医疗费后,便对高延杰置之不理。

  高延杰一家陷入困境,他的岳母无奈之下,来到九通盛找到了冯佳启,面对老太太悲戚的神情,冯佳启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但没想到,这个看似简单的案子相当复杂,律师和这位弱势的受害者携手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因为双方在伤害赔偿主体、工伤认定等多方面存在分歧,加上又牵涉行政诉讼,这个案子至今没有结案。冯佳启不仅要耐心应付各种新问题,还要劝慰高延杰的岳母不要放弃,要有耐心,“既然当初接了这个案子,就要坚持到最后”。

  高延杰的岳母26日对记者说:“6年了,冯律师和他的团队一直帮助我们打官司,从东湖高新法院打到江岸区法院,最开始没有办理法律援助,他就免费帮我们代理,从没收过一分钱,后来才把法律援助申请下来,他一如既往地帮我打官司。真的蛮感谢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帮我们老百姓办事,不要钱,这年头真不容易。”

  “关键要让农民工

  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今年5月14日,由冯佳启代理、历时两年之久的武汉某大酒店拖欠157名农民工工资案终于完结,26.8万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账。

  时间回到2008年4月初,该酒店拖欠157名农民工工资26.8万元,股东处于“消失”状态,在马路上的讨薪农民工群情激昂,场面一度失控。面对紧急情况,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马上召集法援中心和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包括冯佳启在内的多名律师召开紧急研讨会,明确工作措施和意见。

  5月初,冯佳启和曾军两位律师代表157名员工向武昌区法院递交诉状。一审判决后,酒店方不服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得知这个情况,为了让农民工早日领到工资,冯佳启立即和同事反复跟酒店方沟通,对方终于表示愿意和解撤诉,今年5月,达成和解意见,“关键还是要让农民工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关键股东下落不明,冯佳启和曾军又作为讨薪员工执行阶段代理人,到处找人,到交管部门查车查信息,终于找到关键人,并很快将工资执行到账。

  为何对“法律援助”这么热心?冯佳启说,这与自己的经历有关。

  1983年,因与邻居发生纠纷,冯佳启的父亲和哥哥被他人打成重伤,无人管;第二年,父亲遇到车祸去世,几个相关单位踢皮球。冯佳启意识到:要维权,一定要有法律知识。

  他开始自学法律知识。1985年,在市第二针织厂职工中专任教的他,成为一名兼职律师。1986年,他通过了首次全国律考。

  接下来的8年,他一直呆在基层司法所。1994年,司法部号召律师下海,冯佳启跟他人合办了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建所之初,定下了“为老百姓打官司不计报酬,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不计名利”的办案原则。


 


  记者问冯佳启:“法援的案子补助很少,刑事案件500元,民事案件800元。你这么大牌的律师,图个啥?”


 


  冯佳启说,办所宗旨只说了前半截,不在法援范畴的,该收的还是要收,两者并行不悖。


 


  说到对金钱的态度,冯佳启是一个耿直的人,“一件衣服买了能穿几年,也不坏;我也不好吃,有‘三高’,吃不得;姑娘也长大成家了,我还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一席话说得旁边的几个同事忍不住笑了起来。


 


  说完了,冯佳启又很严肃,“做律师,既要忠实法律,更要有社会责任感,在能力范围内,帮老百姓做点事。”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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