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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出厅长大旗诈骗“差旅费” 假冒处长被判刑11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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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y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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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3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11月22日电 (樊斯坦 王洪 王卫华 张茂玉)冒充省建设厅处长,向全省多个县市(区)建设系统单位诈骗“活动经费”共计28万元。11月19日,假冒处长的红安人吴某,因诈骗罪被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4年7月,吴某利用假身证在武汉农业银行姑嫂分理处以“银海(化名)”的户名办理了一张农行卡。同年8月10日,吴某假冒湖北省建设厅处长“银海”的身份,给蕲春县建设局打电话,自称正和厅长在北京出差,因资金困难要求县建设局电汇2万元差旅费,并提供了以“银海”户名办理的银行卡号。当日,该局将2万元汇入指定帐号。

  初次作案成功后,吴某开始大肆做案。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期间,吴某伙同他人以同样的手法,多次向省内的嘉鱼县、京山县、兴山县、监利县、来凤县、荆州市建设系统单位索要“活动经费”,骗得公款20多万元。

  2005年4月,吴某以同样的方式将电话打到襄樊市建委时,襄樊市建委与省建设厅真正的银海取得联系,识破骗局后报案。同年7月,襄樊民警将吴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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