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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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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1-03

  28日,黄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州、13个县市率先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或组建方案的报批工作,其中部分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已正式挂牌。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和管理文化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过近30年的培育和规范,湖北省文化市场不断繁荣和发展,已形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含网吧)、演出、歌舞娱乐、电影、音像、艺术品、艺术培训、文物复(仿)制品、书刊、印刷、广播电视等十几个门类的文化市场,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原因,在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交叉管理、重复执法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市场的大繁荣、大发展,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形成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2009年9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加以推进。今年3月8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5月17日,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8月26日,省编委印发了《关于整合组建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9月上旬,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召开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督查协调会,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各地进行督查指导。近期,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分别编发督办通报和简报,通报各地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截至12月底,十堰、荆门、黄冈、荆州、恩施、宜昌、黄石、孝感、仙桃、天门、神农架11个市州和武穴、麻城、蕲春、崇阳、石首、宜都、宜城、老河口、枣阳、保康、京山、大悟、郧西13个县市率先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或组建方案的报批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纷纷挂牌。


  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统一负责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文化市场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承担的职责是:依法查处电子游戏、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任务等,对文化市场监管“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着力建设一支廉洁自律、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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