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蕲春县了解到:该县2010年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21.5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税收完成1.82亿元,同比增长28.9%。2010年,蕲春县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服务中心,依法理财,严格监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执行部门预算,注重提高民生保障支出,全力保证重点支出,加大对政策性法定支出、公共事业支出的保障力度。教育、环保、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支出占整个支出的比重分别上升2.58、0.13、0.14、0.16、1.61个百分点。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