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份9起,2月份5起,3月份3起,全镇的矛盾纠纷逐月下降,这得归功于我们坚持实行‘三说’调解机制。”4月12日,蕲春县青石镇党委书记刘琳看到综治联动维稳中心的情况反馈后,欣喜地说。“三说”机制,是指在调解前说理,调解中说法,调解后说情的调解机制,这是蕲春县从2008年6月开始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实行的一种新做法,现已在全县普遍推行。
通过“三说”,体现出调解工作合情、合理、合法,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近两年来,该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10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40件,阻止和解决群体性矛盾纠纷62起,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