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穴市花桥镇枫树林村原支书项华容辞职为民后,种田不交一分钱的税费,还有诸多补贴。图为他展示种田补贴的“一卡通存折”。
作为一个“三农”(农村、农民、农业)老记者,今天我又成为一名“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工作队员,深切地感受到新农村建设的骄人成就,感受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给农民带来的福祉。最近,记者在开展“三万”活动之际,重返当年曾报道过的农民负担沉重、干群关系紧张的4个地方,亲身感受到这种“恍若隔世”的喜人变化。
汉川市
老左不想打官司了
12年前
这是上个世纪的事情。
汉川市新堰镇三合村农民左炳春发现村里的农民负担年年加码,从1993年的亩平56元陡增到1996年的280元。农民没钱缴纳农业税费和各种乱摊派,村里只得借高利贷交钱,让农民平摊借款和利息。
老左拿出多年的积蓄,上访200多趟未有结果,欠了一屁股债。
老左将自家的楼房做抵押,借了5000元高利贷打官司。
1998年4月,他与33名村民将镇政府、村委会告上法庭,状告其加重农民负担,然而败诉了。
老左上诉至孝感市中院,中院决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999年4月20日,法院下达裁定书,镇里承认加重农民负担的错误,退还违规多收的钱,老左撤回起诉。
当年4月28日,记者以《老左打官司》为题,在《湖北农民报》报道了此事。
12年后
今年4月1日,记者重返三合村,发现当年的泥泞路都变成了水泥路,许多农户门前建起了有中央财政补贴的防血吸虫新型厕所。
记者没有见到老左,他到湖南卖老鼠药去了。只见到他家楼房的门上贴的对联:“春到百花香满地,阳春百福进高门”,横批是“富贵平安”。
记者见到了因那场官司而被削职为民的原村支书左明坤。
左明坤承认,“正义站在左炳春一边”。因为层层加码,当年农民的实际负担达到每亩430元之多,农民不堪重负,大量农田抛荒。
现在,左明坤种了30亩田,不交一分钱的税费,每年还有2400元的惠农补贴。
他说,取消“皇粮国税”之后,“田还是那些田,人还是那些人,农民种田轻松多了。”
73岁的左新安是老左的堂兄,也是当年那场官司的参与者。记者问,老左还打官司吗?他说,农民的日子好过了,谁还发神经打官司?
现任村支书左晓新说,自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皇粮国税”之后,各级财政给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达到160万元。虽然如此,现在农业基础设施仍是“软肋”,该村的农电、桥梁、水渠年久失修,亟待整修。
枝江市
农民的“年猪肉”又香了
10年前
中国人的蛋白质大都来自猪肉。
2000年8月,记者来到枝江市采访,发现农民的年猪肉“不香了”。
屠宰税是一种行为税,必须是发生屠宰行为时据实征收,依据当时的政策,对农民自养自食的生猪,平原地区屠宰税为每头10元,山区每头8元。
七八月间,农户每年喂一头的年猪还只长个半大,该市10万家养猪户却大都被迫缴纳了屠宰税。在乡镇干部的直接操纵下,一个“芝麻税”变成了“西瓜税”,一个农户最少得交60元,多的则达94元。农民对此嘲讽说:“年猪还在栏里喂,就得交纳屠宰税。猪子少了头和尾,脚下还缺四条腿”。
当年,枝江市共向10万农户违法超收600万元屠宰税。
当年8月21日,记者以《年猪还在喂就缴屠宰税》为题,在《湖北日报》报道了此事。
10年后
今年4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枝江市,重访董市镇笋子沟村农民罗文喜。他说,枝江农民有一个好传统:“穷不丢书,富不丢猪”。
他去年养了33头猪,今年刚出栏14头猪,每头赚了200元钱。他说,他仅是村里的养猪“小户”。
他告诉记者,10年前他也养猪,每头得交90元的“屠宰税”。现在,“屠宰税”取消了,生猪的防疫消毒全部免费,能繁母猪还参加了保险。
10年前,他一家三口人,一年吃肉100斤。现在他儿子参军去了,他和妻子去年吃了250斤猪肉。
市畜牧局副局长姜平告诉记者,枝江市已成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去年出栏103万头,农民户平10头。
10年前,枝江市向农民违规超收600万元的屠宰税。去年,仅枝江市财政对农民养猪的投入就达600万元。
蕲春县
农民建房不再是“唐僧肉”
8年前
对于中国农民而言,建房是他们一辈子的最大心愿。然而,2003年1月,记者在蕲春县青石镇采访时却发现,农民建房成了一些权力部门的“唐僧肉”。
按当时的政策,农民在老屋基上建房,国土部门只能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工本费5元钱。而该镇六七个部门却向建房农民索取三四千元。
该镇芭茅街村张和生一家人,原住在土坯房。2002年冬,张家在老屋基上建成两层小楼,共向6个部门缴纳2950元“税费”。
2003年2月6日,记者以《青石镇农民建房成了“唐僧肉”》为题,在《湖北日报》报道了这一坑农害农的现象。
8年后
今年4月5日,清明节,记者重访青石镇农民张和生,他在安徽打工。他在电话中说,当年生活穷困,两层楼建筑质量不好,他想赚点钱重建新楼。
刘河镇祖虞村支部书记胡介书告诉记者,当年农民建房都要缴纳三四千元的“税费”,现在都取消了。近年来,该村320户农民,其中有200多户农民在老屋基上建起了新楼。
8年前,胡介书也是村支书,农民负担沉重,320户的小村每年要缴纳26万元的各种税费,他愤而辞职。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皇粮国税”之后,加上各种惠农政策的实施,干群关系和谐了,他于2008年重返村支书的岗位。
他现在担心的是,一些农民富裕了,产生了“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集体意识”淡薄,村里公益事业搞不起来,都等着国家来投入。
武穴市
“罚款经济”消亡了
8年前
为应对镇财政困难,2002年8月,武穴市花桥镇进行大规模的“罚款运动”,向41个村摊派罚款任务,其理由是“官出于民,民出于土”。
其一是“计划外生育罚款”。
郭德元村本是计划生育先进村,也被摊派了罚款,他们只得将此前曾经罚款过的“超生户”再罚一次,严重违反行政处罚“一事不得再罚”的原则。
其二是“土葬罚款”。
镇里以各村前3年累计人口为基数,按武穴市同期平均死亡率计算各村“应死亡人数”,再到火葬场统计各村已火化人数,少于“应死亡人数”一人罚款1000至3000元。
该镇农科所3年间实际死亡3人,都已火化了,可镇里下达了“应火化5人”的指标,所里只得违心缴纳“罚款”2000元。
2003年2月20日,记者在《湖北日报》对花桥镇的“罚款经济”进行了披露,嘲讽其“曾经罚过今又罚,罚了活人罚死人,死不死人都要罚”。
8年后
今年4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花桥镇,见到了当年对“罚款经济”最恼火的原枫树林村支书项华容。
当年为了交清4.2万元的罚款任务,他私人借款7000元填这个“凼子”。后来他辞职不干了,这7000元的借款镇里也不管了。村民说他是个“穷书记”,两个儿子初中辍学,外出打工。
现在,辞职为民的他种了23亩地,不交一分钱的税费,每亩还有120元的惠农补贴。他的老婆说,现在的农民是“只有进,没有出”。
记者问,镇里还有“罚款任务”吗?他说,哪个干部不要命,还敢乱罚款、乱摊派?
老项也说出了他的忧虑,现在农民土地太零碎,应该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农村文化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不能老是“重经济、轻文化”。
记者见到了当年“罚款运动”之后的两任镇党委书记李勇军、夏志军,他们说,当年许多乡镇都是“吃财政饭”,乡镇的保障运转都得靠干部自筹,于是出现了“罚款经济”这一怪胎。
他们说,现在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中央和省里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武穴市的地方经济长足进步,乡镇和村干部的工资都由财政全额拨付,“罚款经济”也就自然消亡了。
新中国历史上的3次“山乡巨变”
一、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土地改革,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实现了农民数千年来获得土地的奋斗目标。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新农村建设
面对农民增收迟缓、农民负担沉重、城乡差距拉大的情况,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国家根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
1、取消“皇粮国税”。2006年,中国宣布彻底取消农业税费,专门针对农民收取的“皇粮国税”制度在实行了2600年之后“寿终正寝”。
2、对农业生产者进行直接补贴。
3、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覆盖的范围,大力增加对农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