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从省林业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即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通报十多起非法占用林地案。
此次“亮剑行动”重点打击毁林开垦,尤其是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实施毁林开垦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城乡经营性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工程建设;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同时,各地要按照深圳大运会森林公安环粤环深安保工作会议精神,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一并纳入此次“亮剑行动”范围。
省林业厅对征占用林地项目和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检查,初步确定需要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一批破坏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要案件。
“亮剑行动”中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有十堰市宜联房地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英山县祥荣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蕲春县何炳生、裴本福非法占用林地案;随县赵光远非法占用林地案;枣阳市湖北邦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等十二起非法占地用林案。
据悉,此次“亮剑行动”由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海涛任组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陈毓安同志任副组长等组成领导小组,各地行动方案于8月10日前报省厅“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明确专人及时汇总、掌握工作情况及战果。战果统计表每15天累计报一次,大要案件侦破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