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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庭 师傅当起了我的书记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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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缘份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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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10

“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1996年初,我刚进公诉科工作时,只是一名地级市司法学校毕业的中专生,当时的公诉科科长张文蔚成为了我的老师。我明白老师对我的期冀,为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一边报考法律自修大专,随后又自修法律本科,我随身带着一个笔记本,随时把张科长传授给我的经验以及特殊案例记录下来。看到我做的笔记,张科长笑着说:“洪涛很细心……”
边学边干,不到半年功夫,我能独立办一些简单的公诉案件了。我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出庭支持一起抢劫公诉案,张科长当起了我的书记员,庭审中遇到难题,他会巧妙地为我解围。庭审结束后,张科长对我的表现进行了分析,提醒我在辩论时多用证据说话。就这样,经过几年的磨练,2001年我取得了主诉检察官资格,随后又被提拔为公诉科副科长,张科长见证着我的进步足迹,比我更高兴。
2005年9月和2006年9月黄冈市检察院指定蕲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佘某等13人和韦某等28人黑社会性质案件,我作为承办人,挑起了担子。吃透整个案情,做足充分准备,我站到了公诉席上……经开庭审理,佘某等13人当庭分别判处二十年、十六年和二年不等有期徒刑;韦某等28人被当庭判处一人死缓,一人无期和十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等。该两起案件无一人改判。
“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在我看来,师傅的传道、授业、解惑是个人成长的基础,而个人对岗位的热爱和自身的努力既是对事业的最好承诺,也是对师恩的最好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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