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31日,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我市推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哪些成效?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10月17日,市卫生局长郭应虎告诉记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紧紧围绕“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总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大力推进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施。
郭应虎说,全市卫生系统作为改革的主战场、主力军,面对繁重复杂的改革任务,不畏艰难、主动参与、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改革不断深入,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全覆盖目标顺利实现
全市168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中乡镇卫生院15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部分乡镇卫生院同时也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政策得到了严格落实。黄州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步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蕲春县在全省率先将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到所有村卫生室,其他县、市、区共在123个村卫生室开展了试点工作。
管理机制初步完善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与省采购中心基本药物采购平台联网,建立了委托采购关系,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了省集中招标采购,并有专人负责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测工作。从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勾选、计划审核、计划上报到验收入库等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保证了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
医务人员全面培训
各地切实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医务人员加强了对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中学习,保证每位医务人员至少接受一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使用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医疗行为和用药行为。
人事、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各地同步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了岗位管理和全员竞聘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并建立了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指标的机构考核和岗位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和绩效工资挂钩,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各地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力度,将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了财政预算,调整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政策,基本建立了多渠道的长效补偿机制,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各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群众的医疗费用明显下降,门诊就医人次显著增多,医疗机构在改革中得到了发展,运行管理机制得到了优化,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