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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医疗设备谈判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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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爱情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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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对其所需的骨质分析仪(含母乳成分分析仪)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含母乳成分分析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QC2011DP3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骨质分析仪(含母乳成分分析仪)1台套(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六、计划供货时间:7 个日历日。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销售商;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4、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供应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1年11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前往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
  十一、谈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蕲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先生   139717280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0713-7210556   13995909678
  传真:0713-7232738       Q Q:1317481329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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