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此很奇怪,房地产业的繁荣发展,终于到了咱们的小乡村。可是,面对到处不合理规划随意批建并无产权的房子如雨后春笋般出来。我疑惑了,对咱们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疑惑了,对咱们老百姓火热跟风不顾任何政策法规及安全规范疑惑了。
根据百度百科上对于商品房的注释如下: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据此可以得出几个信息: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2、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
3、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
另,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据此可以得出几个信息:
1、开发企业应具有资质。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有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剩下的就不说了)
现在,我想问,各个乡镇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呀?各个乡镇开发建设这些所谓的“商品房”的是正规的建筑开发公司还是是人是鬼有钱就可以呀?各个乡镇的土管部门城建部门都眼瞎了还是收获太多不好出手了呀?
这些小产权房,违法批建,根本没有完整的地方规划。更不谈考虑到容积率、绿化面积、停车场、物业管理等事。我相信要不了多久,这些房子的弊端就会显露出来。
而最重要的是,这么多违法违规的行为怎么无人监管?如此多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怎么无人监管?这个社会,是如此无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