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因工伤截去3根手指后,公司立马出了全部医疗费救人。和很多无良公司相对,这一做法值得肯定。然而即便如此,出院后的农民工仍毅然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昨日,经汉阳区法院调解,被告公司自愿支付受伤农民工17.6万余元。
24岁的陈某来自蕲春农村。2009年8月,他到武汉一家炊具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同年11月,他在工作时不慎被模具压伤右手,3根手指被截,住院86天。在此期间,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3100余元、停工留薪期工资5700元。
2010年5月,陈某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致残程度为6级。法医鉴定他右手毁损伤后期整修费用需5万元。同年11月,和公司谈赔偿谈不拢的他申请劳协仲裁。今年5月,汉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陈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他工伤赔偿等共计15万余元。
陈某不服提出起诉。昨日,经汉阳区法院调解,陈某与公司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陈某工伤保险待遇及在职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7.6万余元。
拿到调解书后,陈某长吁了一口气。他感叹地说,作为农民工绝对不能因为不太懂法而放弃权益,只要是维护正当权益,就应有礼有节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