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漕河国土分局长达3个月的反复做工作,一违法占地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此举引得附近居民纷纷赞扬。
一违法建筑者在该县夏漕十组占地建房,既无规划许可,又无用地手续。县国土部门送达停建通知书,违法建筑者不仅拒绝签字,而且继续强行施工。在历经国土部门3个月的反复做工作后,终于打动这位违法建筑者。一座占地160多平方米,已建7米多高的违法建筑被违法建筑者自行拆除,并清场、填土、恢复了土地原貌。
据了解,蕲春县针对违法建筑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宣传国土法律、法规,争取当事人的理解、配合,执法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文明执法、理性执法,赢得该县城区居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