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828阅读
  • 0回复

蕲春“6·28”醉驾肇事逃逸者获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天地人
 

发帖
2373
铜币
25189
威望
67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02
    7月17日下午,蕲春县“6.28”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案在蕲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甄某某(男,31岁,河南人)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此次判决是该县自“醉驾入刑”以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的最重刑罚,犯罪行为人甄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6·28”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案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快速反应,蕲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横车中队和横车派出所三台警车追缉了20余公里后,在浠水县丁司垱路段强行将肇事车辆截停,将肇事逃逸司机抓获并移交漕河交警中队办理,此时离案发时间不到二十分钟。

    该案从立案侦查到移送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宣判,前后仅19天。此案的成功办理和法院的有效判决对酒驾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并赢得了受害人亲属及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