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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变色的是军魂——记蕲春县交警系统复转军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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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03

    蕲春县公安局漕河交警中队有一群退伍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辛勤汗水谱写出了一曲曲优美动听的时代赞歌,彰显了军人特有的风采。
    退伍不褪色的“领头雁”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漕河中队中队长刘国全,1990年从部队退伍后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从警20多年来,无论是在基层农村派出所还是在农村交警中队,始终不忘自己曾经是军人,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一名警察的职责。他将自己全部的精神和热情都倾注到了公安事业中,先后3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县局嘉奖,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还被省市表彰为“黄冈市道路交通管理先进个人”、“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抗雪灾、保畅通先进个人”、“湖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身残志坚的“老骥”
    事故处理民警陈昌桂,从南海舰队正营职干部转业到公安系统,在干了14年管教民警后,调到漕河中队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他右耳神经性耳聋,为了尽快熟悉事故处理这个全新的工作,他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很快就成为中队的业务骨干。
    还有在对越自卫反击作战中,右腿因公致残的老兵王庆元、消防部队正营职干部转业过来的老民警詹绪民都不顾自己的肢体病痛,一直秉承着军人“轻伤不下火线”的光荣传统,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当空,每天坚持和年轻的协警们一起站岗,永葆军人本色。
    忠诚为民的“孺子牛”
    中队副队长栗马,从消防部队退伍后,被安排到中队分管事故处理工作。他患有糖尿病,每天都将药物揣在怀里坚持工作,处处冲锋在前,吃苦在前……
    2011年,全队接处警4000多起,调解事故纠纷4000多起,无一例因事故责任认定而引起群众复议,无一起事故处理被群众有效投诉,用自己自身行动树立起了新时期警察的光辉形象。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些退伍兵们的辛勤付出,为漕河中队夺得了令人嘱目的成绩,不仅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党组织”、“最佳文明单位”、“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还被市局授予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酒后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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