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树唐拿着申诉书
网友寄给裴树唐的法律书籍
在人人唾弃的处境中艰难度日,在妻离子散的窘境中求证清白—— “强奸犯蒙冤”25年的辛酸人生 2012年8月9日早晨8时,69岁的裴树唐迈着轻快的步伐直奔凉州区文化馆,行至文化馆楼下,路遇熟人经过,裴树唐微笑点头。迈上文化馆台阶的瞬间,裴树唐心里激动万分,他深呼一口气,对着这幢大楼说:“文化馆!我来报到了!”
裴树唐是轰动全国的武威文化馆干部“强奸女演员”冤案的主人公。他的冤案,他的申诉历程,曾经一度被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甚至就连“裴树唐”三个字也成为点击率相当高的百度词条名。
8月9日下午,记者走进裴树唐的家,采访这位蒙冤昭雪、恢复公职的武威名人。
1986年被判为强奸犯时,我42岁。2011年拿到无罪判决书时,我已68岁。 裴树唐住在武威市北关加油站附近的新居巷,这是一排破败的平房,遇到下雨天,狭窄的巷道里泥泞成河。睛天时,巷道里也少有人经过,若非平房里突然传出的狗吠声,人们也许会以为,这里的平房已久久闲置没有人居住。
“1986年12月,我被原武威市人民法院判为强奸罪。7年后出狱,没有了家,没有了住处,多少年来四处流浪,打工打到哪里,就住在哪里。这间10平米的小平房,是6年前,一位好心人借给我的,这也算是我的一个窝,流浪多少年之后居住时间最长的一个窝。”裴树唐讲。
由于小平房突然停电,裴树唐搬了一把小凳子,把记者安置在小院里,他从光线昏暗、只有一台电视(唯一的奢侈品)、一张床的屋内抱出一大堆申诉材料。翻着这些颜色发黄、印有汗渍污渍的申诉材料,裴树唐讲述了从198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2011年宣判无罪的艰难历程。
翻开一张张判决书,手抚一摞摞申诉材料,裴树唐用颤抖的声音说:“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春秋?1986年被判为强奸犯时,我42岁。2011年拿到无罪判决书时,我已68岁。中间25年的酸甜苦辣,谁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