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浠水县中大线余堰街道“7.29”重大交通事故成功告破。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许某于9月3日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经查,2012年7月29日7时许,肇事人许本元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后载周兰娇(女,48岁,蕲春县株林镇许山村2组人)沿浠水县清泉镇余堰街行驶,当行驶至余堰街清泉大药房门前路段时,与迎面周新荣(男58岁,浠水县洗马镇八方咀村人)驾驶的鄂JRK979二轮摩托车因相互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许本元本人、周兰姣、周新荣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周新荣受伤后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当事人许本元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