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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一商业银行因欺诈被罚2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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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y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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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近日,蕲春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蕲春县某商业银行在从事房地产抵押借贷经营活动中,涉嫌存在利用合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蕲春县工商局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商业银行在从事房地产抵押借贷经营过程中,通过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将本应由金融机构承担的《房屋他项权利证》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转嫁给借款人承担。经核实,自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在从事房地产借贷经营过程中,该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共办理房屋抵押登记903套(次),其中住房897套(次)、非住房6套(次),该商业银行从中转嫁本应由其承担的费用累计75060元。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蕲春县工商局责令该商业银行改正违法行为,退还借款人相关费用并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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