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3时许,大冶、蕲春两地民警联手,在大冶青龙路两家粮油店,抓获两名涉嫌生产、销售假冒金龙鱼食用油的网上通缉逃犯刘某、程某。
2011年8月,黄冈蕲春县警方根据该县工商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通过侦查,发现刘某、程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金龙鱼”食用油,遂列为网上通缉逃犯。由于案情重大,性质恶劣,该案件被公安部列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第五批督办案件。
10月17日,蕲春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骆中胜获悉程某、刘某在大冶出现的信息后,迅速带领专班民警赶赴大冶,在大冶市公安局东岳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程某、刘某一举抓获。
经查,程某,男,53岁;刘某,男,48岁,均为大冶城关人。初步认定,刘某、程某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通过犯罪嫌疑人毛某(已到案)运输、销售假金龙鱼食用油累计2400件,涉案价值40余万元。
18日,刘某、程某已被蕲春县警方从大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