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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男子为泄愤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一审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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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爱情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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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怀疑自己家庭被拆散是第三者所为,在寻仇未果后对其女儿下手。近日,蕲春汪某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的前妻余某与汪离婚后与陈某生活在一起,汪认为是陈拆散其家庭,遂对陈心存怨恨,并企图杀害陈某。2011年8月11日21时许,汪某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来到蕲春县张榜镇九潭村2组陈某家,闯入二楼陈某卧室,欲刺杀陈,被余某发现并拦住,陈某趁机跑到邻居家躲藏。汪某遂迁怒于陈的家人,在陈某家一楼大厅,汪持匕首朝陈之女陈佩(殁年15岁)的头、胸、腹等部位连刺数刀致陈佩倒地,并将阻拦的余某右手臂刺伤。随后汪某出门继续搜寻陈某,被村民阻拦,汪逃离现场。陈佩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陈佩系被单刃匕首类锐器刺破左侧髂内、髂外动脉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余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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