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委书记 徐和木
今年我们对换届后的乡局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进行了一次全面考察,通过考察,我们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班子抓得好不好,队伍带得好不好,制度建设是根本,“一把手”是关键。
一、解决“一把手”的认识问题是前提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一些领导班子散乱,乱在规则上,散在制度上,这与“一把手”对待制度建设的心态大有关系。这些单位的“一把手”大都有“三怕”:一是怕丢权。如果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从思想上和情理上自然接受不了。二是怕约束。认为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紧箍咒”太多,钳制了思想、捆绑了手脚。三是怕监督。认为有了监督行事不方便。正因为有“三怕”心理,他们对待制度建设比较消极,在制度设计上,不能把党章、党纪和条例细化为具体的规定;在制度执行上,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想方设法逃避监督。鉴此,我们在研究部署制度建设时,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运用考察成果,对乡局级领导班子“一把手”重用一批、诫勉谈话一批、调整一批,从用人上给予明确的导向。二是举行“如何当好一把手”经验交流会,请四个“一把手”现身说法,为全体领导干部树立标杆。三是利用今年查处的五个局级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思想,进一步提高“一把手”抓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是重点
对“一把手”赋权不清晰,科学分权不够,监督约束不力,是导致“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根源。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运行,必须在制度建设中界定“三权”,科学分权,创新制权。所谓界定“三权”,就是要十分清晰地确定“一把手”管人、管钱、管事的权力边界,让“一把手”知晓哪些该主职做、哪些该副职做,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近几年,我们建立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一把手”的主要职责是统揽全局管方向、突出重点抓大事。所谓科学分权,就是要解决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所谓创新制权,就是建立制衡权力的长效机制,把靠单个制度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上升到全县性的规定或者纪律层面来控制和约束。
三、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关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不行”。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而在制度执行上,“一把手”又是关键的关键。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制度教育。通过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上廉政党课、以案说法等途径,切实增强“一把手”的制度意识,牢固树立“制度高于一切”的理念,自觉地把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一种品德和修养。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通过完善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巡视制度、审计制度、质询制度,实行全方位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转变,从检查问题向检查程序转变,实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考评。明确要求把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尤其是“一把手”执行制度的情况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变“软指标”为“硬杠杠”。四是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有批评,有查处,制度才有刚性约束力。必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按规章办事、违反制度规定的,不但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