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投诉时,马林诊所内景
暨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胡陆生说,在马林的诊室,在进行治疗时,女当事人处于清醒状态。患者是主动到马林诊所去的,现在证据不能支撑发生了强奸。即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也不能算强奸。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控方、患者说被强奸,主要有两个证据,一是患者体内发现了马林的精液;二是警方的笔录。其实,患者体内的精液成分很少,主要还是药物成分,而且这些精液都经过消毒处理。治疗后,患者报警说被强奸,第一次做笔录说治疗时很清醒,第二次笔录时又说自己昏迷了。这种前后矛盾的笔录,法院本不该采信。
徐松林认为,马林及其律师的辩护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马林作为医务人员,爱好偏方研究,把精液治病作为课题研究,已经治好了好几位患者,患者至今评价很高。他对本案患者的治疗,也是一种正常的医疗行为,况且在治疗之前,马林已经知道该患者阴道感染有疾病,正常情况下,说马林与该患者发生性关系是难以理解的。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认为,马林曾经用同样方法治好过好几位患者。法院二审时,应该允许这几位患者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