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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老爹随团旅游 看完红艺人表演后猝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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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命运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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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游客随团旅游时,在自费看了红艺人(即俗称的人妖)表演后回宾馆猝亡,旅行社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记者昨悉,本月初,由此猝亡事件引发的一场保险索赔官司经法院终审后判决:旅行社自担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9万后,转头状告保险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67岁老爹旅游,看表演后回住处猝亡
    昨日,记者通过采访最初受理此案的光谷法院,得知引发保险索赔的游客猝亡过程。
    去年6月,67岁的张爹爹加入湖北某旅行社组团的海南5日游,交纳2450元旅游费用,海南当地一家旅行社作为旅行团的地陪。
    6月23日,张爹爹一行4名游客欲乘坐当晚10点的航班往三亚,因飞机晚点被迫在广州机场过夜。次日下午1时许,到达三亚后地陪导游只好取消原定去分界洲岛的行程,将张爹爹4人带至兴隆老榕树酒店入住。
    晚餐后,张爹爹等4人,观看一场自费项目的红艺人表演,晚8时许在导游带领下提前退场回到酒店。25日凌晨6点半,与张爹爹同住一间房的游客,发现张已停止呼吸。导游报警处置,后经法医鉴定张爹爹为猝死。
    旅行社赔了9万,转头向保险索赔遭拒
    旅游猝亡发生后,死者家属向旅行社索赔,双方达成协议:由两家旅行社以保险理赔金名义付给死者家属9万元。
    原来,该旅行社早在年初曾向人保公司投保,约定有因旅行社过失造成意外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理赔。在旅行社看来,这笔钱会由保险公司来出。但事实上,旅行社随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申请遭到拒绝。
    今年2月,该旅行社将人保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保险金9万元。庭审中,双方针对“旅行社是否在游客猝亡中存在过错”这一焦点展开辩论。旅行社称,飞机晚点致老年游客滞留广州,未能得到完整休息,“是我们在组织旅游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但保险公司认为,飞机晚点并不能证明旅行社未尽到安保义务,没有证据显示游客猝死与旅行社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不在保险理赔之列”。
    光谷法院一审驳回了旅行社的索赔请求。本月初,武汉市中院二审后,再次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因飞机晚点导致的旅行社改变行程,并未增加旅游者负担,且观看红艺人表演系自费项目,是否观看和观看时间的长短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旅行社并无过错。此外,旅行社未能提供关于疲劳、观看表演导致游客猝死的证据,故其猝死不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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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11-28
这个是不是太悲催了点,感觉真是很无语哦……身体永远都是革命的本钱,拥有好的身体才是做其他事情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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