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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区蓝天数实现“五连增”今春将执行新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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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08
  6日,记者从市环境监测站获悉,2012年黄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天数为353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6.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从而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五连增”。据了解,在新的一年里,该站将启动PM2.5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自2008年至今,市委、市政府把最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的环境质量作为一条底线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生态产品来抓,并抓出了成效。这几年黄冈市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布设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先后投资159万元,在黄冈市区建起了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昼夜24小时不间断自动监测。同时还在全市域相继建立了9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由此形成了全市上下空气质量互动监测体系。

  另一方面,实施“天蓝水净地绿”工程。除了抓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清洁能源建设外,还通过开展“四城联创”和“城管会战”,对市区主次干道全面刷黑,实行商品混凝土搅拌,出动洗扫车清洗路面,以减少扬尘污染;并成立黄冈市机动车辆尾气检测中心,制定《黄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通过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春季绿化植树月”活动,以提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因此,2012年也是黄冈市区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高出创模规定天数的11.40%。

  再一方面,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向全市全省公布当日黄冈的空气质量状况,以扩大我市空气质量知情面。这些监测数字不仅成为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园林城市的重要依据之一,而且被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命名黄冈宜居城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据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透露,从2013年春季开始,黄冈市将按照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投资462万元,在8+1武汉城市圈内的黄冈市区再建一座PM2.5超级监测系统,并将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在新标准中,PM2.5、臭氧等指标能够较直观地反映城市灰霾程度,将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目前,该站正在加快对PM2.5、臭氧等监测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力争今年入春后投入运行。
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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