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的假冒“朝阳”轮胎
物流托运部价值3840元的朝阳轮胎联系不到货主,经确认,原系假冒伪劣产品,货主得知工商部门介入后,不敢前往物流部取货。
近日,根据举报,五条价值3840元的涉嫌假冒“朝阳”品牌的小汽车轮胎在蕲春某物流部被蕲春工商执法人员查扣。
当日,蕲春工商铁路开发区工商所接到举报:漕河某物流部有五条从武汉托运回来标注“CHAOYANG”字母及图案的小汽车轮胎,涉嫌假冒。接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核实,经查:涉嫌假冒“朝阳”小汽车轮胎物流托运部负责人系我县漕河镇人姜某,其在漕河镇四路开设个体物流部,从事普通货物托运服务。
12月28日,“朝阳”轮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专程至蕲春,经现场鉴定,这五条涉嫌轮胎确系假冒。请示县局后,铁路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将假冒的朝阳轮胎予以没收。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将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的“百日靶向整治行动”的统一要求,从重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尤其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九大类重点商品,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