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上午7:50,记者接到来自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城一居民爆料称,今天早上7:30,他乘坐蕲春县城区的“罗州城至开发区”公交车时,发现有些车辆在行驶时没有牌照,他感觉很奇怪。
1月28日上午8:30,浓雾锁蕲春。记者来到蕲春县齐昌大道一公交车停靠站点旁,只看见来往的公交车的车身上面印有“蕲春公交”的字样,并发现经过此处多辆“罗州城至开发区”方向的公交车都存在无牌照。
记者了解到,匆匆上阵的60辆新公交投入使用,给蕲春整座城市增加了一道亮丽的色彩,也让市民出行大为便利,可是这些公交车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没有任何的牌照。
家住蕲春县漕河镇吴庄社区附近的48岁居民陈国家对记者说:“在蕲春县城,满大街行驶这种没有牌照的公交车,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将无牌可查,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同时,无牌公交既有损城市形象,也违反了相关法规。”
1月28日上午9时许,记者通过网络方式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对于公交车无车牌营运的情况,蕲春县城有市民称,既然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办理车辆牌照,而这些公交车能在无牌照的情况下运营,说明相关管理出现了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及时纠正这种与法相悖的行为,公交公司也应该立即为车辆补办车牌;而且无牌照的车辆是否办理了保险也令人怀疑,车辆万一出现交通事故,车上乘客的权益也难以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