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27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人社局考试中心
笔试时间: 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侨联政策法规(4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含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要求全部用英文答题。
六、公示
考试、考核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相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一经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岗。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对相关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其他情形的。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
蕲春县纪委监察局:7222421
蕲春县人社局:7186682
蕲春县编办:7213437
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