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3163阅读
  • 1回复

为琐事吵架 黄梅男子一脚“踢死”妻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天地人
 

发帖
2373
铜币
25189
威望
67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4-19

  夫妻因琐事争吵本是常事,但黄梅的李某却因此摊上大事。李某因小事和妻子张某发生争吵,在与妻子相互结扭打斗过程中,将妻子踢了一脚,妻子哭泣了几分钟后倒地昏迷,后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3月28日,黄梅县公安局提前逮捕李某,该县检察机关认为在尸检报告尚未出来之前,张某死因尚未查明,首次适用附条件批准逮捕李某。

  今年3月16日下午5时许,李某从外打牌回到家中,接着打开电脑上网,其妻张某看到后,责怪李某不带儿子去配眼镜,并将电脑网线拔掉,将电脑关闭,双方因此事发生争吵,随后,张某持拖把将李某的左手手臂打了一下,李某非常生气,就用脚蹬踢了张某一下。几分钟后,坐在椅子上哭泣的张某突然倒地昏迷,其女儿见状,喊李某过来帮忙扶张某,李某放任不管,出门去寻找儿子。约10分钟后,女儿打电话叫李某赶快回家,李某赶到家中发现张某已经昏迷,遂叫来医生共同对张某实施抢救,并就近送至该县第三人民医院,到院后,经医生检查,发现张某已经死亡。

  李某连襟黎某闻讯赶到医院,发现张某额头上有一青包,怀疑张某死因,遂报警。当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立案侦查。3月24日,黄梅县公安局向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该案报捕后,案件承办人对案卷材料、证据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在审查李某可能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时发现,本案能够证实案发过程的直接证据只有李某的供述和其女儿的证言,现有的其他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即脚蹬踢了张某一下与张某突然死亡有因果关系。死者额头上的青包是怎么样形成的,是否是造成死亡的原因也无证据证实。但定罪所必需的证据中张某的尸检样本送至检验机构在审查逮捕期限内尚不能作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又不足以防范其社会危害性,确实具有逮捕必要,虽然据以定罪的现有证据有所欠缺,但侦查机关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得界定罪与非罪所必需的证据佐证案件事实。综合考虑,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附条件逮捕,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附条件逮捕案件补充侦查取证意见书》,列明需要查明的事实和需要补充收集、核实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按照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的要求获取定罪所必需的证据。

  附条件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案件时,对少数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在法律的框架下,只要基本构成犯罪,即使现有证据较为单薄或有所欠缺,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调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对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先行批准逮捕,继续补充侦查证据,补充侦查后仍不能达到证据要求的案件,当即撤捕。附条件逮捕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的审查逮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坚决打击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实现检察机关对侦查工作配合支持与监督制约的统一。黄梅县检察院在对李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附条件批捕决定后,将加大对此案的跟踪监督工作力度,及时了解案件进度及补充侦查提纲落实情况。对发现补充侦查后仍不能达到证据要求的,将依法及时做出撤捕逮捕决定,减少羁押时间,彰显刑事诉讼对人权保障和正义价值的追求。
离线admin

发帖
5220
铜币
34094
威望
3259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5-11
什么男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