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面对检查民警,司机驾车冲撞,将协警拖行5公里致其受伤,后驾车逃逸。记者今日从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获悉,涉嫌危险驾驶罪,司机何某在被行政拘留20天后转为刑事拘留。
7月25日8时许,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漕河交警中队民警栗马带领协警汪正安、郑琪、柯金等人在漕河三路附近执勤,对一辆涉嫌套 牌车辆(鄂J47218)进行例行检查。此时,司机突然加大油门将协警汪正安撞扒在车辆引擎盖上,并一路加速行驶,拖行5公里至蕲春县赤东镇白池街附近,擦翻一辆摩托车后因道路狭窄车速减慢。趁车速放缓,汪正安从车上滑下。汪身体多处受伤。
案发后,蕲春警方高度重视。蕲春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顾兴胜指示由漕河派出所成立专班,快速侦破此案。
根据当天执勤民警提供的情况,冲撞协警的是一辆95款的黑色帕萨特轿车,通过上网对鄂J47218的牌照查询,发现该牌照属于2010年在武穴报案被盗的一辆白色起亚轿车。
专案民警进一步调取各公路卡口监控。根据卡口监控显示,该车最近有在蕲春出入的记录,专案民警将侦查重点放在漕河清水河、赤东镇一带。经数天侦查,警方锁定赤东镇田围村45岁的男子何某,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日13时许,民警在何某居住地将其抓获。经审讯,何某没有驾驶员资格,对冲撞协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作案后将车辆牌照(鄂J47218)藏在家中、作案车辆丢弃在赤东镇酒铺村一民宅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违法事实。
随后,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批准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11000元。经过反复研究,蕲春警方认为何某的行为情节恶劣,性质严重,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21日,何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