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蕲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据了解,10月30日以来,省督导评估组运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分7个小组,对该县30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实地考评,分项分类查阅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电话抽查了部分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此基础上,对蕲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测算分析和综合评议。督导评估组一致认为,蕲春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均达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近年来,蕲春县委县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奋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决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蕲春县教育局局长田辉霞表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县将始终把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科学发展的主旋律,加强学校精细管理,规范教育行为,提高办学效益。通过上下联动、共同努力,不断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好、更优、更高的层面推进,不断刷新“教授县”的闪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