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4年以来,湖北省蕲春县大力开展常态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用工单位132户,涉及9000余人,追补拖欠302名农民工工资1021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保护农民工劳有所得,安心回家过年,该县人社局联合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协调制定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三项制度。
建立农民工工资日报制。坚持动态监控各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预测预警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事件发生。
建立企业兑付工资诚信制度。对在建工地、正常运营企业在兑付农民工工资出现不诚信行为实行扣分管理,每个单位诚信值为10分,扣完10分将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坚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在体制和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亏损企业和欠薪逃匿单位,将在保证金中兑付工资。
同时,注重畅通维权渠道,在县电视台、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维权热线12 333,规定劳动监察大队维权电话24小时待机,设立举报投诉信箱,确保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投诉,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建筑企业、加工服务业、超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并与企业员工实行“面对面”询问工资兑付情况,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杜绝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