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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一男子借款7400元买生猪三年不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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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2-27
潘建新当年写下的欠条。

  3年前,红安县人胡正庆出于好心,帮熟人垫付了7400元生猪款。3年间,他几经周折,不仅没要回一分钱,还跟对方失去了联系。近日,穷困潦倒的他,无奈写信向本报求助。
  胡正庆在信中称,他订了十几年《武汉晚报》,本报2013年10月23日刊登的“陈保银先生,我要还你2600元”一文令他感触颇多,如今社会有良心讲诚信的人很多,但不守信用的还是大有人在。
  2011年4月26日,他受新洲仓埠街个体屠宰经营户潘建新的委托,一同到红安县太平桥镇一养猪户处收购生猪。潘建新当天从养猪户刘女士家买下5头生猪,总价7400元,由于身上未带现金,便跟刘女士承诺3天内送钱来。见刘女士有些迟疑,潘建新请求胡正庆帮忙垫付,并当场打了欠条,保证尽快还钱。
  “我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当时就同意了,养猪户跟我也熟,放心地把猪交给了他。”胡正庆说,两天后,刘女士到他家里要走了那7400元生猪款。
  可这之后,潘建新从未提起还钱一事,电话里也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胡正庆的妻子那时因企业改制下岗,自己还身患腰椎病,孩子念高中也正要用钱,家庭十分困顿。
  为了讨要这笔钱,他拿着欠条,三次来到潘建新位于新洲的家中,得到的却是“现在没钱,过段时间肯定给你”这样的答复。潘建新现已搬离仓埠街,手机号码也更换了,胡正庆的讨债路变得更加艰难。
  养猪户刘女士目前在江苏打工,她在电话里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胡正庆后来打听到,潘建新搬到了汉口火车站附近,具体地址不太清楚,他只希望对方看到报道,能够及时与他联系。“他可能当时真有难处,我不怪他,但现在我确实也有难处,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
  如今,胡正庆手中的那张欠条已经变得破旧,“向胡(正庆)借款柒仟肆佰元——潘建新”这行字却依旧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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