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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法院行走3000公里为妊娠致残女追回10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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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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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7-19

“感谢法官为我送来了救命钱!谢谢!” 16日,家住黄冈市英山县镇东明村的倪某接到了法官送来的10万元执行款。

30岁的倪某,2009年怀孕后,不幸患妊娠合并高血压综合征之并发症,导致左眼视力0.1,右眼视力0.15,右下肢功能障碍,七个月胎儿被迫引产。因双方及其亲属之间关系处理不当,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2011年12月,丈夫刘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2012年12月刘某再次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倪某离婚,法院判决刘某倪某离婚,同时判决刘某向倪某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款18万元,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除维持该县法院判决外,另酌情判处刘某向倪某支付分居期间医疗费及生活费3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举家外出打工,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倪某向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局立即开展执行工作,多次赴上海等地查找刘某下落,走访群众100多人,行程3000多公里,终于为倪某强制执行回首笔款项10万元,余款已由被执行人刘某签署分期付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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