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车至茅山公路路面(K0+000-K25+500)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C2014BY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茅线公路路面(K0+000-K25+500)改建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全长25.5公里,总投资约1149.92万元。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范围。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7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2014年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网员证”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完成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人脸识别信息录入工作(http://jy.qcztb.cn/ceinwz/admin_show.aspx?id=61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29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cztb.cn.com)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4.2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伍佰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和资料费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8864018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3-7225033 13469924833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13-722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