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942阅读
  • 0回复

蕲春2村民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被刑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sunsky
 

发帖
3417
铜币
32543
威望
125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4

  收购村民土地   建房出售牟利
  两村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刑拘
  将村民承包的集体土地收购后建房出售,不想这种私下转让土地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日前,蕲春县刘河镇两村民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被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两违”专案小组刑事拘留。
  45岁的张甲(化名)是蕲春县刘河镇某村居民。因看到近年房地产一直升温,便萌生了开发房地产的想法。为将利润最大化,他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2012年以来,先后在刘河村收购并占用村民承包土地18.56亩开发房产建房,到今年10月初,除已建成二列三层的别墅型房屋36家外,还有12家在建。
  与此同时,家住镇区街道的张乙(化名),也在牌楼村收购土地16.43亩(合计10954.4平方米,土地性质全部为水田)用于开发房产建房,先后建成44家二列半三层的别墅型房屋,并公开对外出售。
  10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的蕲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两违”专案小组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张甲和张乙立案侦查。
  目前,二人已全被被刑事拘留,有关案情还在进一步侦办。
  相关链接: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即可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