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余元货款被实习销售经理挪用
蕲春经侦赴广西为企业追回
聘用销售经理专司药品销售并清收货款,不想货款收齐后却被其私自挪用拒不归还。蕲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及时介入侦查,为招商引资企业追回了货款。10月20日,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一面绣有“千里追赃,企业卫士”的锦旗送到经侦大队。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蕲春的一家招商引资企业。为加强对桂、渝两省的产品营销,几年前,该公司将31岁的广西省资源县中峰乡人蒋某聘为公司桂渝联合资源服务处实习经理,让其专司两省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药品营销并清收货款。不想在2010年6月1日至2014年1月28日期间,蒋某竟利用公司赋予的职权,将销售药品款近10万元私自挪用,久催不还。
8月6日,蕲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赶赴广西展开侦查,并于8月20日将蒋某抓获归案。
8月25日,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挪用的93634元货款如数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