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蕲春警方细细排查,多方搜证,11小时内破获一起涉案价值13000余元的入室盗窃案。
当日中午13时15分,蕲春县公安局八里湖派出所接到辖区半边山村居民张某电话报警,称其家里卧室门白天被人撬开,房间内价值一万三千伍佰元的金项链、手链、戒指等物品被盗。接警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并获取部分痕迹物证。随后通过群众反映,在发案时间内,案发地附近发现管某曾经出入,根据线索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将管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民警发现管某系惯犯,曾因盗窃多次入狱,1999年因盗窃数额巨大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管某在回答民警的问题时态度嚣张,称没有到过受害人张某家里,更不存在盗窃行为,若发现其盗窃可由公安机关加重处理,审讯一度陷入僵局。这时,蕲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传来好消息,案发现场遗留的痕迹与管某一致,民警坚定信心加大了对管某的审讯力度,但管某始终态度强硬,拒不交代。
次日凌晨,另一路侦查民警在蕲州镇横街犯罪嫌疑人管某居住的家中发现了张某被盗的金银首饰。“捉贼拿赃”,犯罪嫌疑人管某终于低下了头,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管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