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在黄冈浠水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家住清泉镇一村民范某到案,并向其宣布了血样酒精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7ml/mg,属于醉酒驾驶。
范某这时后悔莫及:“我那天太不理智了,酒后开了车子,发生事故后又闹事,这边要接受惩处,那边还要赔偿村长家的损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11日,范某骑三轮摩托车到本县兰溪镇盐客树村给丈母娘祝寿,中午喝了半斤多酒,晚上又喝了六七两。 晚饭后,范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刚行至村口桥上,就和一辆小车撞上了。范某表示给小车司机100元修车,不要就拉倒,并准备走人。小车司机不干,俩人正拉扯间,范某的弟弟闻讯赶来,掏出600元作为小车修理费把事情了结了。
范某回家后不服气,鉴于小车司机是村长弟弟,就去找村长理论。趁家人不备,他拿起一把钉耙赶至村长家大门前,一边大声叫骂,一边用钉耙砸门。村长和旁边村民劝解均不奏效,无奈之下只得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报案。
值班交警赶到现场,发现范某一身酒气,遂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进行检测。村长家被砸坏的铁门估价出来,派出所责令范某赔偿3000余元。
听说又要赔这么多钱,还要面临刑事处罚,范某悔得直打脑袋。